重點關注:1月1日起開始繳納2020年緩繳的經營所得個稅今年首個申報期內,即1月1日至1月20日,應繳納2020年依據規定緩繳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。
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10號公告,個體工商戶已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,享受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政策的,應在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2020年緩繳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。 按月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款所屬期在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,只申報不繳稅的,稅款在2021年1月申報期內與2020年12月稅款一并劃繳。按季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款所屬期在2020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,只申報不繳稅的,稅款在2021年1月申報期內與2020年四季度稅款一并劃繳。
如何辦理?
1、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(推薦使用)
建議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繳納稅款!!! 網&址:ht t p s: //et a x . c h i n a t a x. g o v . c n/ 納稅人在2021年1月完成2020年12月申報表提交后,所屬期2020年12月的稅款會與所屬期4月至11月緩繳稅款一并繳納。 具體操作方法: 點擊【我要查詢】-【申報查詢】-【未完成】,選擇對應申報項目進行繳稅,如有多條未繳款記錄可點擊【立即繳稅】(僅同一個稅款所屬機關、收款國庫的申報可合并繳稅)。
繳款方式分為三方協議支付、銀聯在線支付、銀行端憑證支付。 (1)支付方式選擇【三方協議繳款】,點擊【立即支付】;確認此次繳稅所使用的三方協議繳款賬戶,點擊【確定】發起扣款請求完成繳稅。
(2)支付方式選擇【銀聯在線支付】,點擊【立即支付】;選擇直接付款或者登錄付款,發起扣款請求完成繳稅。
(3)支付方式選擇【銀行端憑證支付】,點擊【立即支付】;納稅人在線生成銀行端繳稅憑證后,可下載打印,持紙質憑證前往可辦理業務的銀行窗口完成支付。 2、扣繳客戶端繳稅
注意:如果用戶享受了延期繳稅政策,但中間月份更換了電腦,客戶端本地不存在申報成功的記錄,那么繳款時不會產生所有緩繳的記錄,無法在繳納所屬期2020年12月的稅款時帶出所有所屬期為4月至11月的稅款,無法一次性繳款成功。 因此,推薦納稅人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對緩繳稅款進行劃繳。
如果納稅人無法通過WEB端或扣繳客戶端進行稅款繳納的,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。
2 如果不按時繳納,會有什么后果?
逾期繳納將會產生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哦,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,影響個人納稅信用。依據征管法,如果納稅人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,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