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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關注!1月20日前,務必完成這件事,否則征收罰款+滯納金

重點關注!120日前,務必完成這件事,否則征收罰款+滯納金

2021年,這個政策不延期,弄錯了小心罰款+滯納金,當然還有一個政策已經確定延期了,今天小編給大家梳理下!

只申報不繳納政策到期了

一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辦理預繳申報后,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,稅款延緩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一并繳納。

具體是指,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7月、10月辦理第二、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,只申報不繳稅,應繳稅款延緩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。

個體工商戶2020年暫緩繳納當期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,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。

二、企業所得稅通常是按季度申報的,不少會計都以為緩繳的企業所得稅是按照4月份征期申報,其實不是的,總局也回答了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1月,也就是本月的20號截止,大家務必通知自己的會計朋友,記得存足余額。


問:我在總局網站上看到近期有個延期繳納所得稅的文件,文件說小型微利企業可以到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再繳納今年后幾期的企業所得稅,想問下2021年首個申報期是指20211月還是20214月?

總局答復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)**條規定:“202051日至20201231日,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,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,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。”具體是指,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7月、10月辦理第二、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,只申報不繳稅,應繳稅款延緩至20211月,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。         

2021年疫情期間增值稅是否繼續減按1%或者免稅政策繼續執行?

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:您好,自202111日起,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13號)暫繼續執行。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暫繼續免征增值稅;對其他地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3%征收率應稅行為暫繼續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,開具發票選擇征收率,暫繼續照此執行。待正式文件出臺后,以正式文件為準。

如何開具1%的發票?

小規模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,逐筆選擇是否適用減免增值稅政策,給了小規模納稅人充分的自由選擇權,以靈活應對市場需要。

具體到發票開具上,小規模納稅人可根據征免稅政策和購買方要求,自行選擇開具3%1%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欄標注為“免稅”的發票;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,需要就該筆業務按照發票上對應的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;未開具專用發票且符合減免增值稅優惠政策條件的,可以享受相應減免稅政策。

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,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,并且開具時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“免稅”字樣。

納稅人享受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,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普通發票時,應當在稅率或征收率欄次填寫“1%”字樣。在減按1%征收率開具發票方面,稅務總局設計開發稅控開票軟件時,采取了彈窗提示和默認顯示調整后的征收率兩項措施,以便利納稅人選擇正確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。

納稅人是否可以享受減免稅政策,如何選擇正確的征收率開具發票并計算繳納增值稅,應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來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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